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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2 14:22:47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设立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力争体现员工个人价值、贡献大小,保障职员生活安全的需要,促进公司与职员共同发展。

第二条 薪酬福利的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福利内容包括:

1、工资;

2、年终奖励;

3、津贴;

4、'四金'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5、内部医疗保障;

6、有薪年假。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

2、公司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以下全部职员(简称职员);

3、公司向子公司派出人员。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构成

第五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

第六条职员执行职级等级工资制。职员分为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等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又分别为3个工资等级(详见《浙江纳德物业管理有限薪级标准》)。

第七条工资的确认: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公司批准录用或聘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2、职员经公司批准试用时,必须进行工资确认,明确工资待遇。

第八条工资的调整:

1、根据公司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和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每年年初调整一次工资。

2、工资调整的标准为:

总体评价优:晋升二级;

总体评价良:晋升一级;

总体评价一般:保持原工资级别。

第八条特殊的工资调整

1、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经批准调整工作部门和职务,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2、职员经批准转正或调整工作部门、岗位、职级等,其工资可作出相应调整。

3、薪酬行情发生变化时,人员工资将作出相应调整。

第九条公司执行工资保密制。员工如对个人工资有疑问,应直接询问综合服务部经理。

第十条 员工当月工资的支付时间为下月16日,支付的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税费处理:

1、员工个人所得税自理;

2、员工个人所得税由财务部门代扣代缴。

第三章员工津贴

第十二条 员工津贴包括以下几部分:

1、交通补贴;

2、误餐补贴;

第十三条津贴发放的对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均可享受公司发放的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十四条员工在确认、调整工资的同时,确定享受津贴的具体待遇。

第十五条员工享受津贴的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 员工年终奖励

第十五条员工年终奖励是指:公司在每年年终以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除工资、津贴以外,给员工发放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六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对象:具有年度考核成绩的员工。

第十七条员工年终奖励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第十八条员工年终奖励计算公式中的系数依据员工年度考核成绩而确定。

第十九条员工年终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第五章员工的四金'

第二十条员工的四金'包括: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

2、社会统筹医疗保险;

3、社会统筹失业保险;

4、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员工'四金'属国家法定员工福利。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参加公司员工'四金'的缴纳。

第二十二条员工'四金'的缴纳和享受的标准按照国家每年颁布的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四金'中涉及的个人付费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六章员工内部医疗保障

第二十四条凡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参加公司出资投保的团体商业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公司以员工享受团体商业医疗保险所得的保险费,支付员工住院医疗费用中公司应承担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团体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八条员工日常门、急诊费用中,除国家和杭州市法规中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员工个人负担。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按国家和杭州市有关法规处理。

第三十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具体执行办法待有关规定发布后再予执行。

第七章 员工的假期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假期包括:

1、法定公众假;

2、婚假;

3、丧假

4、产假

5、病假

6、工伤假

7、事假

8、带薪年假

9、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带薪年假的长短与员工个人的职务、职级相关。

第三十三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三十四条员工休假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依据国家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局薪酬管理,理顺分配关系,优化分配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目标

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以科学的薪酬制度为指引,以绩效管理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构建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

三、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

2、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业绩相挂钩;

3、员工工资标准与人力资源市场价位相适应;

4、以岗(职)定薪、异岗(职)异薪;

5、工资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相配套;

6、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四、适用范围

1、本规定 ……此处隐藏31014个字……2500、4500、6000

非技术类见习期工资1500、20xx、2500、3500、5000

中专包括技校、职高毕业生(非操作类)。

大学本科及以下人员的见习期为一年。硕士毕业生的见习期为六个月。博士毕业生的见习期为三个月。

3)见习期满后按照所聘岗位享受本岗位薪酬系列。套入原则为:本科以下人员为本岗位最低档,硕士毕业生为倒数第三档,博士毕业生为倒数第五档。

12.2新招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

1)新招员工不包括应届毕业生。新招员工在试用期内,按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80%计发。试用期间,不享受津贴;

2)试用期满后按照所在岗位享受本岗位薪酬系列。

12.3下列人员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的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执行:

1)工伤及病、事假休息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2)非生产出勤的产假、节育假人员;

3)自行联系脱产学习的人员;

4)待岗培训人员;

5)其他不在岗人员。

12.4工资计算期间从当月第一天起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并于下月10日之前发放工资。

13附则

13.1本制度的拟订和修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经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薪酬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13.2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13.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实现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

第二章、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管理原则

一、以岗位为基础,实行岗位工资。

二、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薪资。

第四条、薪资形式

按月计算工资,并根据公示结束的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具体考核标准及发放形式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条、薪资结构

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等构成。

岗位工资:依据职工学历、职称确定。

薪级工资:依据职工工龄确定。

绩效工资:依据职工上月不同的工作量,确定绩效工资幅度。

各类津补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薪资等级及薪资标准

一、薪资等级

根据岗位不同,将岗位工资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每个岗位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二、薪资标准

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详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和《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绩效工资根据医院上月收支结余、工作强度、账户余额及全年工作安排进展情况统筹确定;各类津补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定。

第七条、薪资的确定和调整

一、一般情况下,正式职工在入职前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职工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临聘职工在入职前,由聘用医院确定职工的薪酬形式及薪资标准,并在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

二、新进人员试用期期限为一年。

三、无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正式职工试用期工资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临聘职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照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有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标准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四、新进人员试用期前三个月不发放绩效工资;本单位在岗临聘职工通过公招等途径转为正式职工试用期前三个月仍按照临聘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五、职工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职工的转正定级工资。

六、职工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岗位变动,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薪资。

七、因各种原因发生薪资调整,正式职工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之日(调薪生效日)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临聘人员以院办公会研究批准之日的次月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

八、由医院派送到上级部门进修学习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正式职工=医院平均绩效工资x0.8;临聘职工=医院临聘职工平均绩效工资x0.8(公招后医院直接送上级医院进修人员,前三月不发放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结束后回单位的第一月若要开始发放绩效工资则参照进修学习的职工绩效发放标准,第二月才参照医院在岗职工绩效发放标准)。

第八条、薪资计算

一、职工事假及其他各类休假期间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假期及待遇》执行。

二、新进职工薪资从其报到之日起按计算,若在上半月则按照全月发放;若在下半月则按照半月发放。

三、辞退、离职人员的薪资以批准离职并办完交接手续之日止,按日工资计发。

第九条、薪资编制与发放

医院办公室将全体职工当月应扣款项统计明细表,于次月3日前交财务科;职工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和发放办法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个人应承担部分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发薪日期

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津补贴发放日期为当月20日。

二、绩效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8日。(因为个别特殊原因,发放日期会有所变动,具体有院财务科解释)

第十一条、薪资管理权限

一、人事科是医院薪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医院薪资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维护。

二、财务科对全院职工的薪资进行计算,并对绩效工资总额发放的数额有建议权。

三、院办公会对职工薪资的确定和变动有决定权。

第三章、福利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伙食补贴

医院按5元/人。餐的标准给予职工伙食补贴,每月按实际误餐数发放。

第十三条、通讯补贴

医院根据职工工作需要,按标准给予通讯补贴。

第十四条、其他补助

一、学历提升补助:针对提高在职学历的人员,医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具体标准为:函授(成人)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10%补助;自考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30%补助;在职研究生学历按照学费的50%补助。补助要求:

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正规发票,申请补助时需跟医院签订协议(毕业以后在医院连续服务三年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二、困难补助:凡在医院满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由院办公会批准后,可获500-1000元的补助。

第十五条、文体活动

医院本着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目的,将不定期组织安排职工的文体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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